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4-18-12
债券代码:123169 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正海转债 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举座成员保证信息败露内容的真正、准确和竣工,莫得虚
假纪录、误导性述说或要害遗漏。
相配领导:
月 22 日,票面利率为 0.40%。
“正海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凡在 2024 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束委员会《对于原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刊行可扶助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654 号),烟台正海
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
刊行了 1,40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刊行总和 140,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往复所原意,公司 14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起在深圳证券往复所挂牌往复,债券简称“正海转债”,债券代码“123169”。
凭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扶助公司债券召募讲明书》(以下简
称“召募讲明书”)研讨要求的章程,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支付“正海转
债”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历间的利息,现将研讨事项公告如
下:
一、可扶助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扶助公司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二)可扶助公司债券英文简称:ZHMAG-CB
(三)可扶助公司债券代码:123169
(四)可扶助公司债券刊行量: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张)
(五)可扶助公司债券上市量: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张)
(六)可扶助公司债券上市方位:深圳证券往复所
(七)可扶助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八)可扶助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历: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2 日
(九)可扶助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历: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2 日
(十)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
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
还总计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终末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抓有东说念主按抓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刊行 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确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较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抓有东说念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以前”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抓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以前票面利率。
①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收受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肇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刊行的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确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往畴昔,顺延时刻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往畴昔,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往畴昔内支付以前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肯求扶助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抓有东说念主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抓有东说念主所获取利息收入的唐突税项由可转债 抓有东说念主承
担。
(十二)可扶助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连累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可扶助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刊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五)可扶助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凭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2022 年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扶助公司债券 2024 年追踪评级论说》(中鹏信评【2024】
追踪第【62】号 01),看守公司主体信用等第为“AA-”,看守“正海转债”信用
等第为“AA-”,评级测度为幽静。
二、本次付息决策
凭据《召募讲明书》的章程,本次付息为“正海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40%,本次付
息每 10 张“正海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东说念主民币 4.00 元(含税)。
(一)对于抓有“正海转债”的个东说念主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抓有东说念主,利
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实质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20 元;
(二)凭据《对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商场企业所得税、升值税策略的通
知》
(财税〔2018〕108 号)和《对于络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商场企业所得税、
升值税策略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章程,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商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实质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
(三)对于抓有“正海转债”的其他债券抓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
其他债券抓有者自行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凭据《召募讲明书》等研讨要求的章程,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
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二)除息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三)付息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收敛 2024 年 11 月 22 日(该日历为债权登记日)
下昼深圳证券往复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正海转债”全
体抓有东说念主。
五、付息措施
公司将奉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抓有东说念主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同的其他机构)。
六、对于本次付息对象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讲明
(一)个东说念主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讲明
凭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个东说念主所得税法》以偏激他关系税收法例和文献的章程,
本期债券个东说念主(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抓有者应交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
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凭据《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
税代扣代缴职责的见告》
(国税函2003612 号)章程,本期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
协调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抓有东说念主支付利息时厚爱代扣代缴。
(二)非住户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讲明
凭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偏激现实条例、《对于络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商场企业所得税、升值税策略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章程,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商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对非居
民企业(包括 QFII 和 RQFII)债券抓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限制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垦的机构、步地取
得的与该机构、步地有实质研讨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抓有者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讲明
其他债券抓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交纳。
七、征询方式
征询部门:公司董事会书记办公室
征询电话:0535-6397287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